网店“无证”之忧终于烟消云散
年轻的孙莉君夫妇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经营着一家“米小白宠物用品工作室”,开店时间虽不长,但生意显然越做越好,夫妻俩自然倍加珍惜通过勤劳致富所取得的成绩。1月24日,他们在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办事大厅内,领到了个人网店营业执照,执照上“经营场所”一栏里,写着其网店在拼多多平台上的网址。一证在手,意味着此前始终困扰着这对创业者的“无证”之忧终于烟消云散。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其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此前,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十余年来,大量仅从事线上经营的个人网店却一直处于“裸奔”状态——由于这些网店往往无线下实体经营场所,难以按照原有法规办理营业执照,因此也无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监管缺失令个人网店“心不定”,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权益也难以获得有效保障。为突破这一监管盲点,2018年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创新性地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从而打通了个人网店登记中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电子商务法》靴子落地,个人网店经营者对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诉求愈发强烈。今年1月18日,首批2张个人网店营业执照,由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颁发给了淘宝和京东平台上的个人网店店主。
而且,针对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经营者,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允许“一照多址”,即有多个网店的经营者,可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同一张个体户营业执照上。随之,越来越多期待正规、持续经营的网店店主赴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和申请,仅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一处,短短一周就接受咨询达100余件。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科科长马金涛告诉记者,个人网店店主申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不复杂,在获得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所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后,即可携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向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地既可以是店主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其居住地,只要材料齐全,从申请、递交到最终拿到营业执照,可在一天内完成,甚至是立等可取。”
“手中有证,心里才不慌”,孙莉君对于自己快人一步的行动感到骄傲。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随着本市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正式启动,越来越多办证者将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持证上岗”,而未进行登记的个人网店或将面临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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