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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积极推进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6-03-10 09:11:50已围观次来源:海安县科技局编辑:夏雪

  2015年1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海安县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支持政策措施》,海安正式成为全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先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深入研究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1+7”的整体实施意见和配套实施意见。2016年2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推进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海安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扬帆启航。

  一、成立领导组,形成凝聚力

  结合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海安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人才办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领导组,同时明确以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日常工作,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工作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瞄准工作重点,推进科技创新改革

  1. 创新型行业单打冠军企业培育方面,建立县领导挂钩、县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指导小组。以产业集群、科技行挂钩部门为培育主体,首批选择天楹环保、铁锚玻璃、弘盛新材料、骆氏减震件等20家行业重点企业。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审确认”的步骤深入推进。

  2. 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将重点在“科技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中进行培育。培育过程中,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创新活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016年全县力争建成科技创新型企业80家,其中科技创新型金牌企业20家,科技创新型银牌企业60家。

  3. 企业创新研发准备金制度试点工作方面,重点选择南通天蓝环保、南通通洋机电、江苏铁锚玻璃、亚太轻合金等4家规模较大、研发力量雄厚的行业领军企业进行试点。通过试点,企业2016年当年预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幅不低于全县工业企业应税销售目标增幅。

  4. 天使基金工作推进方面,将通过采取宣传发动、指导培训、规范运营、开展投资等举措。按照实施细则,对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投资。鼓励和引导县内龙头企业出资500万-1000万元成立天使基金,年内力争不少于20家。

  5.高端人才创业项目培育工程方面,将以筛选项目、制定方案、全程服务为工作重点,采取“明确任务。督查推进。组织评比。总结评估”的推进措施,确保年内形成一批具有高技术、高成长、高收益特点的高层次人才项目。

  6.“海纳英才”计划推进方面,将采取落实目标任务、定期举办活动、加强督查推进的措施。每季召开招才引智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高校院所及人才市场举办引才活动,重点安排专人在上海的孵化器和加速器驻点,招引成熟高新项目。

  7. 高新区科创园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方面,将组成由高新区科创中心、规划建设局、招商局、工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的科创园建设主体,明确“科技平台载体、产业研究集聚区、人才引进渠道、招引科技项目、完善金融体系”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确保年内在科创园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配套和众创空间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强化考核推进,提高执行力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相关文件,将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工作纳入对区镇、部门的经常性考核,重要指标作为重点突破性工作进行考核。一是将创新型行业“单打冠军”企业培育工作列入部门重点突破性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将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列入区镇“科技人才杯”和“科技行”部门季度、年度考核;三是是将发展天使基金、实施高端人才项目等重点工作列入区镇“科技人才杯”和县级机关招才引智工作季度、年度考核。通过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目标倒逼,督促全县各区镇、各部门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海安县科技局